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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片区、中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双减”工作要求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01号),进一步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建设,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县教育局决定在暑期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引导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严格教师师德考核,进一步加大不良从教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严肃查处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使违规补课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一)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租借场地或在家中从事违规补课的行为; (二)在职教师本人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或在培训机构兼课,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办班培训的行为; (三)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或由家长组织,租借场地,邀请教师进行违规补课的行为; (四)以学校组织名义对学生进行集体违规补课的行为; (五)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违规补课生源或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六)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给学生补课、辅导、做作业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七)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八)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违规补课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工作专班,协同发力。县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成立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围绕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自己组织或参与他人组织的违规补课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违规补课行为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严惩。各片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把专项整治内容纳入暑期师德师风培训内容,引导教师自觉抵制违规补课。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营造从严管治教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要对本校教师(含代课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开展全面自查并填写自查表(见附件),工作专班要对各中小学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凡发现在职教师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永嘉县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永教政〔2021〕21号)及《永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的通知》(永教政〔2021〕252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涉及违规补课的举报迅速组织查处,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通报。 (三)科室联动整治,常态监管。局机关相关科室将同时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将对各中小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持严字当头,对“双减”政策背景下仍进行违规补课的在职教师将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各中小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的高度,从回应社会关切、减轻学生补课负担的高度来对待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中小学要向广大教师和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国家“双减”政策,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让广大教师认清违规补课的危害,端正从教行为,自觉抵制违规补课行为。县教育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人教科67222051、举报邮箱:331656287@qq.com;机关党委:67222987、举报邮箱:yjjyjcs@163.com。对于查实的违规教师,教育局将固定证据并严格处理,同步追究所在学校负责人责任,并与学校考核结果挂钩。学校同时也要公开举报渠道,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建章立制,加强师德师风长效管理。各中小学要积极构建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师德目标管理、民主评议、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杜绝教师不良从教行为的发生。 各地各校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于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及自查表(见附件)电子稿报县教育局人教科,联系人:刘茜茜,联系电话:67008283。 附件:永嘉县中小学在职教师(含代课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自查表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集中整治的通知.docx 永嘉县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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