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各项目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开展6个省级耕地土壤地力定位监测点的肥效试验工作,目前已完成各项任务,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予以拨付补贴资金12万元(详见附表)。项目实施单位要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2021年度省级耕地土壤地力定位监测点补贴资金安排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