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2-291135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扶贫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农〔2022〕207号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 补助资金的通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把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2〕1号)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1〕4号)等文件精神,省乡村振兴局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22-2024年温州市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中标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决定按《永嘉县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协议》将2022年全县27693名低收入农户每人年保费150元,共计补充保险费4153950元下达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与保险费。2022年度全县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2022年3月31日止民政确定的低保、低边和特困对象以及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退出的对象,总人数为27693人全部纳入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150元,总保险费为4153950元(大写:肆佰壹拾伍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

二、资金来源。该资金从省级衔接资金中支付。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需提供有效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切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下达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