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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水平,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2021- 2025年)》《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温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为重点,将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永嘉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奋力谱写“十四五”壮丽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系统性和协同性全面提升,智能精准的数字化普法成效明显;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与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全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水平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环境显著优化。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和育人导向。 坚持聚焦重点。坚持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科学统筹各类法治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创新导向。坚持数字化驱动,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工作机制,深化精准普法,提升整体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要宣讲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必修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永嘉教育之声”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结合教育实际和需要,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党内法规学习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效果。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将党内法规列入任前领导干部考试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教有机融合 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和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教育政务服务。加强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职能。深化“法律进学校”,加强学校章程和各种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继续完善校园法律顾问聘任与管理。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三、重点项目 (一)实施法治教育课程创优工程 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在开好国家课程基础上,探索开发法治教育永嘉地方课程,鼓励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提高法治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以深度学习为特征,以价值观教育、项目化学习、未来课堂新样态、素养作业、素养评价等五大重点项目为载体,积极推动法治课程育人一体化,确保课程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落实,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课堂变革成为“未来教育”整体格局的有机组成部分。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定期举行法治教师课堂教学大赛、优秀教学设计、优秀论文征集、演讲比赛等创优活动,形成法治教育专题系列课程,实现优质法治教育课程资源共享与交流;推进“学科渗透”式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学科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班会课、晨会、学校托管时段活动、毕业仪式、成人仪式和社会实践中,推出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案例与经验成果。针对高中教育阶段,在开好必修模块教育任务的同时,支持和鼓励学校开展法治课程选修课创优创新活动,开发一批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选修课程,充实法治教育内容。 (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培优工程 1.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加大培优力度,优化教师结构,强化兼具法学、教育学双重背景的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同时积极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提升一线法治教师专业化水平,强化学校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案例教学为依托,培育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培养尊德守法的合格公民。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法治课教师参加组织法治课教师参加法理以及(常用)法律知识培训、公检法流程实地观摩,庭审案件的旁听、法治课教研活动、教学竞赛、观摩交流、课件评选等活动,切实提升法治课教师学科素养,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名师,纳入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体系,“八五”普法期间,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市级“道德与法治”名师工作室,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县级“道德与法治”名师工作室。 2.实施校外普法队伍创优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校园普法中的作用,利用司法、公安、律协等专业法律力量,充实法治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校园普法志愿者等校外法治教育队伍,建立校外普法人才资源库。 (三)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创优工程 1.实施校园普法创优工程。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微信微博、校园电视台和广播站、校刊校报、学生社团等宣传阵地,做到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广覆盖。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积极推动校园普法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鼓励开发法治教育相关的教育软件、教学课件、音像制品、微课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为开展远程学习与培训提供支持,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积极开展各类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知识竞赛,举办法治文化节、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宣传作品创作(书法、绘画、篆刻、声乐、舞蹈、微电影等)等活动,提升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2.实施法治教育基地创优工程。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邀请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法官、检察官,担任实践基地的教育指导工作。充分利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道路交通、消防、环保等部门已经设立的法治教育基地,服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四)实施区域法治教育机制创优工程 1.健全协同普法机制。协同普法办、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律协等单位,建立青少年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点普法任务。深入挖掘社会法治资源,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定期召开校园普法专题例会,督促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组织总结交流和宣传典型经验,形成全县青少年普法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2.健全家校一体普法机制。依托家长学校、家长会、网络平台等宣传渠道,将普法教育触角延伸至社区、家庭,重视加强留守儿童、随迁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专家讲座、亲子互动、案例分析、观看法治电影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家长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通过言传身教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形成立德树人的家校共识与合力。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 启动实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地各校根据上级有关普法规划,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成立领导组织小组,制订“八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规划的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 各地各校依据本规划和各自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2023年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经验交流。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 围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创优项目落实情况,重点目标任务达成情况等方面,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做为构建法治校园的一项重要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工作重点难点。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源保障 县教育局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重点在教师培训、课程实施、校本研究、普法活动等方面予以保障,抓好法治教育落实工作。 (三)加强督导评价 县教育局将法治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业绩考核、学校年度考核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考核评价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将宪法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及时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中期检查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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