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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委会,有关科室、部门单位: 《瓯北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瓯北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1日 瓯北城市新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印发 瓯北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的规定,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继续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瓯北辖区内安全形势稳定,为实现“拥江融入·产城融合”目标贡献应急执法力量。 (二)工作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创新执法模式,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以下工作目标:在2022年11月底前,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均达到100%,适用信用监管率≥95%,跨部门联合监管率≥35%,确保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零增长,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进一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全覆盖,避免失管漏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现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落实 “三位一体”执法检查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以数字化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强化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扩大跨部门联合检查的范围,建立更为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截止2021年底,瓯北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在册执法人员11人,按不低于90%计算,纳入计算的人员数量为10人。2022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9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5天-法定节假日11天=249天)。因此,2022年总法定工作日为2490天(10人×249天=2490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开展消防安全、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今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550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街道下发任务,疫情管控、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社区安全监管工作,参加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参加党群活动,行政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今年非执法工作日为57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它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今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370天。 三、监督检查单位 综合考虑瓯北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工作日等因素,按每次两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0.8天(含路途时间)测算,2022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296家,按照《瓯北街道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表》(以下简称《检查计划表》,附件1)组织实施,《检查计划表》包括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单位;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2022年列入重点检查的企业66家(具体见附件2),计划检查71家次。 1、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家、涉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检查频次为半年检查1次,一年检查2次,检查企业5家,共检查10家次。 2、成品油经营企业5家、其他风险等级较高的工矿商贸企业49家(包括涉爆木粉尘企业19家,热喷涂作业工贸企业6家,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9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2家、电镀企业13家),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7家,一年检查1次,共检查61家次。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根据规定,全年安排一般生产经营单位225家,一般检查单位根据年度检查计划任务并结合工作重点随机产生确定。 四、有关要求 应急中心执法人员要坚持“突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则要求,提高监管责任意识,落实检查责任,加强纵横两个方面的协同配合,高效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手段解决监管问题的能力,积极维护行政管理的公平公正,努力夯实本质安全。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原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4.一般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6.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8.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备案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装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0.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2.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情况; 13.使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情况; 14.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事故隐患。 《瓯北街道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瓯北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并上报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执法计划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计划任务抓好执法工作的落实,按小组汇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每月25日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表(附件5)汇总至办公室,针对年度执法任务完成较差的,将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 1.瓯北街道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2.瓯北街道2022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3.瓯北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一般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方案 4.瓯北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5.瓯北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表
附件3 瓯北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一般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方案按照“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结合县应急局不同时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采用随机产生的方式(EXCEL随机函数公式计算产生),以辖区工业网格企业名册为抽取基础,每月初从工业网格企业名册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县局工作需要可定向抽取),根据编号所对应的企业作为本月检查执法对象,按照每人每月检查不少于8家次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抽查的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抽取结果报街道纪工委备案。 附件4:
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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