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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根据《永嘉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两崇两育”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永教党〔2021〕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评定永嘉中学等12所学校为引领型“清廉学校”,县学生综合实践学校等34所学校为规范型“清廉学校”,上塘中学等34所学校为提升型“清廉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深化“两崇两育”清廉学校建设成果。请各校坚持把“清廉学校”建设融入到学校工作各个方面,确保“清廉学校”建设健康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改善教育系统的党风政风、教学学风,共同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 中共永嘉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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