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为扎实推进我县金融扶贫工作,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依据《 永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永财农〔2019〕288号)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省财政贴息标准3%”的规定, 拟对永嘉农商行2021年12月底到期的141户低收入农户扶贫小额贷款995万元所产生的417594.18元利息予以贴息补助,补助共计286894元(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永嘉农商银行2021年小额扶贫贷款贴息清单(拟) 二、公示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 4月26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67028278、0577-67959865。 三、通讯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扶贫开发科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