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2-288589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公示


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规划选址论证

 

《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规划选址论证》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2年3月29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1---2022年430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位置

本次规划选址项目为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永嘉县重点工程,本工程东接楠溪江站站房,西至站前路,北接金山东路,南至枫林大道。

二、规划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4.82公顷。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1、占用或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根据与永嘉县目前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对接,本次选址项目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本次规划选址项目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进一步完善永嘉县城市交通体系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周边体块的价值,加速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建设项目场地自然条件适宜性论证: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生区,项目开发涉及山体的保护和利用,建设时要做好坡度治理,要严格做好相应防范地质灾害措施,还需要考虑防洪、抗震等防灾措施。

5、项目安全性分析:项目建设需做好防洪排涝措施,满足相关防雷标准,场地还需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6、交通影响分析:项目极大提升了楠溪江区域居民出行的便利,促进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

7、市政配套设施分析:地块临近枫林镇区,周边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较为成熟,同时还需完善污水排放系统。

8、景观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尽量减少自然环境的破坏,注意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前期需做好环境影响评估。

9、风景资源影响分析:项目本身不会影响到风景资源,不会对水文产生较大影响,不会涉及到保护树种的砍伐。本项目建设需要挖山,对山坡面有一定程度的破坏,要求施工后对坡面进行生态覆绿,消除裸露面。

10、结论:在符合资规、环保、电力、水利、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下,本项目选址可行。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导

1、交通枢纽用地(S3)

本次规划交通枢纽用地面积为4.82公顷,主要作为杭温高铁楠溪江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2、市政工程及专项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项目所需水源可由城市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水源状况良好,能够很好地满足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用水和生活用水的需要。远期待大源水厂建好后,更加能完善片区供水需求。

2)排水工程规划

项目场地排水体制采用雨水和污水分流制。

①雨水系统

场地现状处于山坡地,雨水系统需充分结合地势地形布置,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污水系统

项目污水产生主要为生活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餐饮污水等,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电力工程规划

本项目电力接枫林镇市政电力网。

4)电信工程规划

项目区内现已拥有一个技术领先、通话质量稳定、业务丰富、覆盖完善的无线通信网络,可满足项目通讯需求。

4、环保环卫设施规划

1)水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水环境质量达到Ⅱ类标准。

2)空气质量保护规划:规划范围内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3)噪声控制规划: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营运期区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环卫规划:施工垃圾等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实施建议

1、建议同意该项目选址。

2、建议在《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落实该工程项目用地及用途管制等相关内容。

3、建议将本次选址用地纳入下一轮枫林镇区控规修编中。

4、项目建设期间,需要采取必合理的措施,对山体坡面进行保护与治理,保证边坡永久稳定性,做好山洪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5、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处理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对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处理严格按照相关的处理办法进行,确保项目的建设不会破坏生态环境的动植物资源,建设完成后应进行生态修复。

6、项目建设的同时需要避免施工对周边学校及村民的干扰。

7、建议北部通道需同步建设完成,保障交通疏散。

8、项目运营期间,需要严格管控废气、废水、垃圾、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2年41---2022年430日(共30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公务网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