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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枫林镇垟山头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1年9月18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公告时间:2022年3月31 日---2022年4月 29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为解决村庄实际问题,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快推进村庄建设,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3-672号文件)和《关于要求启动永嘉县枫林镇垟山头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的请示》(枫政[2021]34号),对原枫林镇垟山头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进行规划修改,解决村内近期建设需求,以便指导下一步的村庄建设。 本次规划修改结合防洪工程,对村庄北侧的大楠溪支流狮溪末端约150米长的河道进行适当调整。狮溪河道管理范围由原规划不小于10米调整为不小于5米。 本次规划修改将上园坦已经完成农转用区块纳入村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规划修改将该防洪工程区块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其余布置为二类居住用地;将桑园区块部分绿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绿地减少部分由水碓下沿河绿地补齐;将行政管理用地和文体科技用地位置进行互换。 本次规划修改将垟山头村西北侧上园坦区块纳入规划,扩大了规划范围。同时考虑到原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农林用地较多,因此减少相应规模的农林用地,使得规划总用地面积保持原规划不变。 本次规划修改建设用地增加主要为沿河公共绿地,以及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增加的居住用地。建设用地的增加能更好地落实实际情况,解决近期建设需求,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促进村庄发展。 由于规划修改后人口规模保持原规划不变,用地规模与原规划基本一致,故建议相应公共、市政配套设施按原规划实施。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9日(共30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公务网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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