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2-288081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X-A3、ZX-A4、ZX-B3街坊 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X-A3、ZX-A4、ZX-B3街坊

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X-A3ZX-A4ZX-B3街坊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22321日通过了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20322日——20220420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ZX-A3、ZX-A4、ZX-B3街坊,修改范围东侧为书院路、西侧为马岙路、北侧为三岙路、南侧为瓯北大道,修改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36.92公顷。

二、规划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修改

本次规划深入对接正在编制的《永嘉县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防洪排涝规划》方案,严格控制规划水面率与河道、湖泊规模要求;根据防洪排涝规划白水浦长2.62 km,河宽20.0m。本次规划修改与水利规划对接后,规划将白水浦河道管理范围调整为10米,即沿白水浦河道防护绿地宽度为10米。根据《永嘉县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防洪排涝规划》方案,将河道宽度由14米调整为20米宽,原河道向东侧拓宽6米宽,两侧河道防护绿地宽度不小于10米。

三、瓯北变110KV高压线修改

因本次规划范围内涉及一处瓯北变110KV高压线,其高压线为110kV楠北1104线、110kV楠马瓯林1105线(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此区段内架空线路改为沿马岙路敷设电缆线路,近期将启动该段高压线路上改下工程。因此本次涉及的原控规高压走廊防护绿地与相邻地块合并,用地性质进行相应调整。

四、用地界线、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ZX-A3-05与ZX-A3-06地块合并,合并后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将ZX-A4-05地块与ZX-A4-06a、ZX-A4-06b、ZX-A4-06c、ZX-A4-06d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将ZX-A3-07a、ZX-A3-08地块合并,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白水铺河道西侧防护绿地修改为10米宽防护绿地,白水铺河道宽度由14米调整为20米宽,原河道向东侧拓宽6米宽,东侧河道防护绿地宽度修改为14米。原控规中ZX-A3-10a地块为瓯北街道白水村民安置房一期、ZX-A3-10c地块内有12000㎡用地为瓯北街道白水村民安置房二期,剩余用地面积为3421㎡,考虑到规划修改将河道管理范围缩小,减少了部分防护绿地,因此将控规中ZX-A3-10c地块部分用地性质修改为防护绿地,与原控规中的ZX-A3-10b地块合并;规划将白水村民安置房一期、二期用地合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原控规ZX-A3-08地块为文化活动中心用地,本次规划将文化活动中心地块移至ZX-B3-03地块(广场用地)北侧,地块内兼容一处菜场、一处邮政所及一处公共厕所。将原控规中的ZX-B3-01地块与ZX-B3-02a、ZX-B3-02b地块内部分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用地编号为ZX-B3-02,用地性质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

五、地块建筑退让

依据原规划和国家、地方等相关规范明确地块建筑后退要求,地块内建筑退让江北大街、新岙路、三岙路、书院路、市场路、马岙路均为低多层建筑退让不小于5米,高层建筑加退5米。

规划范围内西侧现状有一处110kV瓯北变高压走廊,现相关部门已拟出楠北改线路径方案,将110kV高压线上改下,线路敷设在马岙路道路红线内。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ZX-A3-05、ZX-A4-06地块建筑退让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同时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六、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规划修改

因本次规划修改户数相应减少,规划取消一处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内兼容一处菜市场、一处邮政所及一处公共厕所。

七、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整体风貌应以现代简约风格为主,保证与104国道两侧已建建筑风格相协。工业建筑遵从“形式服从功能”的现代建筑设计原则,以简洁明快、凝重大气为特色。

八、其他

   遵循与控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03月22日--2022年04月20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www.yjpc.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2日

附图:

区位图

土地使用现状图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