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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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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以贯之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法”力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抓学习教育,以关键少数带动集体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纳入党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常规化重点围绕。

2.抓业务培训,以学考结合带动办案提质。坚持学法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实际,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建设水平。2021年,出台执法局2021年培训计划,从4月份开始,隔周三下午开展培训,相继开展了非现场执法培训、违停培训、气象执法培训、水利执法培训,《统一目录》培训,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等,每期培训参加人员达100余人。6月份,在党校开展为期2-3天的集中培训,聘请律师、专业人员围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执法中注意事项进行讲解。

3.抓法律宣传,以多元普法带动群众守法。坚持日常普法和集中普法相结合,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充分利用垃圾分类、“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宣传活动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2021年,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

(二)打造优质“执法”,推动执法质量提档升级

1.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主动公开案件处罚决定、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办公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行政执法流程和救济渠道,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工作要求。

2.全面落实法制审核机制。重大决策项目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紧守行政决策的法律红线,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决策,讨论决定有关违反市容环境、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疑难复杂案件,并严格实行行政决策。目前一般案件的法制审核率100%。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制度,2021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4个,保留7个,废止6个,失效1个。继续加强全局各类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全年对40余件合同进行审查。

3.落实执法监管工作制。根据“互联网+监管”考核指标要求,开展数字化执法工作,实现事项认领率100%、监管覆盖率100%,逐步推进数字化执法工作。注重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保障全员持证上岗,执法证已经全部更换完毕。截至12月底,全局持证人数达到261人。

4.开展执法“双提升”行动。实行案件办理积分制,定期考评执法质量、数量,推动案件质量提升,实现全领域执法。应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一般程序案件网上办理率100%。全年,我局各执法中队共立案一般处罚案件1411例,作出决定1278例,处罚金额13879209.6元。

5.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全年共涉及政复议案件3件,应诉案件35起,败诉0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督查,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三)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工作纵深推进

1.审批方面。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办理审批事项,通过不断宣传引导办理对象下载“浙里办”APP来进一步提升“浙里办”新增用户数和日均活跃用户数。推动大型户外广告“一件事”、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一件事”、外线工程联合审批“一件事”审批改革落实工作落地。

2.职能划转方面。自《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下发后,我局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市目录统一执行,将涉及的485个事项全部划转,拟定《事项交接协议》,与县发改局等12个单位均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12月,积极贯彻推动省第二批264项的落地。

3.大综合一体化方面。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的相关工作。自10月份启动以来,相继组织召开“大综合一体化”、“一支队伍管执法”等会议7次,拟定桥下镇为“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试点镇。出台改革工作方案,并由市局报省政府批复。成立“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专班,挂牌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以及桥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大综合一体化”事项梳理1279项,赋权乡镇执法事项60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1.法治思维有待提升。部分执法办案人员缺少法律专业背景,规避行政风险的能力有待加强。

2.事项划转与人员储备矛盾突出。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深化,大量职能事项划转至执法局,划转的新领域新职能,涉及范围广,法律适用难点多,目前我局的法制人才储备和法制水平难以满足执法需要。

3.部门协作机制未到位。现共有749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能划转至我局,并明确了职责边界、监管职责等“三张清单”,但实际执法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未真正落地。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按案件移送要求进行案件移送或移送材料简单,未按职责边界对违法行为进行专业认定等方面。同时,职能划出部门对我局缺乏相应业务指导,造成实际办案中存在较多疑难点。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年来,单位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学深入。党政主要领导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全局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抓落实。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及时部署、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点环节及时协调。加强学法用法,强化自身及队伍综合执法能力。以规范建设为引领,提升全局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3.严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类重要事项均由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紧抓“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契机,推进执法体制高效运行。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1.加强执法事项划转有关工作。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划转进程,在2022年底,完成60%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并根据市级法律法规的更迭情况,配合市级优化梳理拓展目录,及动态更新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及监管事项清单。同时,积极与职权划出部门强化协调配合,明确职责界限,实现源头监管至终端执法的无缝衔接。

2.开展队伍规范建设有关工作。落实各科室(中队)案件数量指标化,着重做好重点领域、新划转领域的查处工作,积极拓展在房地产业、建筑业、水行政等领域的运用,推动执法办案向行业深层次推进,实现全领域案件覆盖。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案件案卷制作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的内部运行流程。

3.加强培训有关工作。根据行政处罚事项划转情况,建立由我局主导开展、业务主管协同参与的培训机制,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新划转领域执法事项与执法业务培训。同时摸排全局法学人才底数,建立完备的法学人才发展机制,全面提升我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

4.加强普法有关工作。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宪法宣传周、315宣传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主体,多少总形式抓好综合执法普法工作。

5.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有关工作。专班运行,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围绕《永嘉县桥下镇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善纵向执法业务指导、案件移送、执法保障及监督机制,配合桥下镇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基层执法体制。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