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2-28720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社〔2022〕41号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2021年“残疾人之家”星级奖励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好满足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庇护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残联〔2019〕39号)、《关于印发<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永残联〔2019〕32号)等文件精神,机构自愿参评,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县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下拨永嘉县大若岩安乐居养老园等7家机构“残疾人之家”星级奖励金共计22万元。

星级奖励金拨给乡镇(街道)财政,由乡镇(街道)财政转拨给辖区机构,请做好奖励金的监督管理,以保证使用效益和奖励效果。

附件:2021年永嘉县“残疾人之家”星级奖励金汇总表

关于发放2021年“残疾人之家”星级奖励金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