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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2-28710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永嘉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聚焦聚力高质量财政法治建设,在构建完善财政制度体系、防范化解财政法律风险、巩固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和深化推进法治改革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永嘉县财政局推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决策、文件管理,高标准建设法治制度体系

1.优化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必经程序,完善常态化法律顾问意见征询机制,探索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2.细化政策文件管理。落实“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把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10余件,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省厅、市财政局、县政府三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在库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4件。

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逐步推进“文件审查 + 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查模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财政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积极配合县公平竞争办公室开展各项抽查、自查工作,目前未发现问题。

(二)强化执法、监管流程,高质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

1.延续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永嘉县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积极应用县级政务公开一体平台,及时公布各类执法依据和结果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完善执法文书和音像信息全过程记录,做到全链条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顺利完成全局46名公务员行政执法证换发申领和新晋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局机关持证率达95%以上。

2.持续推进数字法治应用。实施机关内跑改革迭代升级。成功以电子票据改革实现电子化征缴,稳步推进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应用。永嘉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先后成功争取全省预算一体化工作推进第一批试点、全省唯一预算指标账试点县,以数字赋能提升整体智治水平,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实现业务上贯通预算编制、预算批复、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九大主要环节,层级上联通省厅、县乡,主体上衔接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金融机构、支付对象等关联各方,形成完整管理闭环,推进财政系统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改革。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实现财政监管7大主项64个子项数字化执法全覆盖。

3.继续实施涉企行政指导。梳理更新财政涉企行政指导目录共8个事项,采用建议指导、劝告提醒、责令整改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实施联合执法。在局内实现执法专职处室同资金处室相协同,专项监督同日常监督同步开展,共享执法资源、共促执法规范。

(三)深化审查、执法监督,高要求把控法律风险

1.深化合法合规审查。拓展合法性审查范围,实现举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共审查合同12份;审核行政处罚处理案件2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起。

2.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根据省市县三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到整改,实现执法案卷规范化。

3.有效应对复议诉讼。完善复议应诉案件法制机构主办、业务处室协办、法律顾问委托代理办案模式,畅通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沟通渠道,实施案件会商和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复议案件1起,继续保持零败诉记录。

(四)加强宣传、干部学法,高站位推进依法行政理念

1.打造“集中普法”主阵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将普法学法有效融入“财政学堂”课程内容,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和财政系统干部搭建法律知识宣讲交流平台,实现财会法律政策全景授课,使法治理念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2.打造“干部学法”新氛围。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局党组的引领带动下,机关各党支部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做到学习活动全覆盖。全局开展民法典、行政法、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的能力。

3.打造“与法同行”云平台。依托局内网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实时公布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结果公示,及时发布学习宣传信息,实现财政业务与法同行。组织完成2021年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通过APP等渠道实现参考率和完成率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法治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未打造出创新项目品牌。一是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集会、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未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渗透不足。二是宣传手段单一,未成功推出创新品牌。宣传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为主,结合自媒体平台形式单一,没有打造财政专属的创新项目品牌。

(二)重大行政决策标准不够细化,对工作推进造成一定困难。基于财政领域的专业性,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粗线条化,造成各地标准不统一。在编制并上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阶段,未能有效把控财政行政风险。

(三)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增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人员队伍相对薄弱,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较大风险。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去,落实到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去,落实到为“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保驾护航中去。

(一)压实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理念。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政治引领、筑牢对党绝对忠诚之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内控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确保责任到位、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确保职能发挥到位,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业务学习,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较高的业务水平指导实践、应用实践。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要求,积极树立法治思维,结合学法普法,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数字化改革,运用系统思维,钻研了公共财政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等财政新理论、新政策;积极组织参加财政业务培训,多次参加省厅学习,自觉撰写学习心得,向同志学习,为工作中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狠抓体系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部署构建法治财政“1+X”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财政体系“互联网+监管”制度,形成责任“一张清单”,坚决扛起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的使命担当,大力支持维护政治安全“铜墙铁壁”行动、重点领域“除险攻坚”行动、执法司法“质效提升”行动、政法队伍“铁军锻造”行动,为全面深化政法工作系统性制度性重塑做好财政保障工作。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制度建设。开展重大事项法治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落实“业务初审+法规处复审”的财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新模式,促使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发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

(二)进一步打造普法创新品牌。坚持普法与执法、普法与服务相结合,完善普法责任清单,通过菜单式、个性化方式重点加强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灵活运用“互联网+”技术深入打造以案释法财政品牌,实现案例指导的精准效用。

(三)进一步充实法治队伍力量。明确法制岗位职责设置和队伍人员配置,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完善 “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化团队建设,全程参与政策制定、要案检查、重案审理、复议应诉等治理环节,提高法治服务保障力度。


永嘉县财政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