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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机制,促进养老机构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对全县申评的4家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级标准(GB2018-37276)》,养老机构符合必备指标方可申请等级评定,基础指标为900分,创新指标为100分。其中,一级得分不低于360分;二级得分不低于450分;三级得分不低于570分;四级得分不低于780分;五级得分不低于850分。其中,四级以上由省民政厅组织评定,三级由温州市民政局组织评定,二级以下由永嘉县民政局组织评定。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2月11日至2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电话:0577-57759158。 附件:2021年度永嘉县评定为二星级养老机构名单 永嘉县民政局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2021年度永嘉县评定为二星级养老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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