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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3日,永嘉鸿拓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组织对永嘉县东城街道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1#区块(1#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已将验收成果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进行了公示,于2022年12月2日向永嘉县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 经核查,永嘉县东城街道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1#区块(1#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向社会公示,我局同意报备,现予以公告。 永嘉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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