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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嘉县公交、环卫一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永住建〔2021〕189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83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附件:永嘉县2022年度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的公示(年审第二十批).xls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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