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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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合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晓春,企业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团结路置信嘉公寓1幢601室 )对于永嘉县三江街道(c03-08)地块建设项目,于2022年11月28日提出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按照免于存储的相关审核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1月28日至12月5日,在公示期限内,近三年该总包单位是否存在工人欠薪等问题均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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