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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鹤政〔2022〕61号

永嘉县鹤盛镇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现将《永嘉县鹤盛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永嘉县鹤盛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嘉县鹤盛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永嘉县鹤盛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

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鹤盛镇人民政府

综合信息指挥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12月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