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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9日。

联系人:吴仙跃;联系电话:0577-67950255。

附件:《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永嘉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57号)、《永嘉县民政局、永嘉县财政局、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永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永民〔2016〕180号)以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标准调整如下:

一、永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确定,补贴标准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动态进行调整。鉴于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调整为1035元/人•月,决定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265.8元/人•月调整为310.5元/人•月。

二、新的补助标准从202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