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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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本单位在开展涉案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排查整理出一批已结案件未处置完毕的保证金和涉案财物。因无法联系当事人或当事人不愿到本单位处置等情况,致使上述保证金、涉案财物长期滞留专户。现依照有关规定向相关人员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请相关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原始收据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永嘉县公安局办理领取保证金、涉案财物手续;若当事人无法前来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办;逾期未办理的,该滞留专户的保证金、涉案财物将被依法上交国库。具体明细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永嘉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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