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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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等要求,我县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了专项清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宣布废止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废止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决定修改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宣布废止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4件)
附件2 决定修改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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