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39/2022-29493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二十五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2批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聚宝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的油枣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聚宝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的油枣,批号(生产日期)为2022-7-27,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9日作出“永市监处字〔2022〕2140766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永嘉县华隆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即食海蜇头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华隆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即食海蜇头,批号(加工日期)为2022-7-26,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永市监处罚〔2022〕1231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