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2-309934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岩头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诸永高速沿线规划修改公示


岩头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诸永高速沿线规划修改

公示

《岩头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诸永高速沿线规划修改》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2年1010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2022年11月19(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岩头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中的诸永高速沿线地块的修改,规划修改范围东至周宅路,南至滨江路,西至坡下路,北至仙清北路及北侧农田。总用地面积约为32.48公顷。

二、诸永高速两侧管理范围线的修改

依据关于诸永高速公路岩头段港头村拆迁安置房控制线问题的复函文件要求,诸永高速两侧管理范围线由不小于50米修改为不小于30米。

三、取消方巷中路(方港中路)和港头路

依据永嘉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原规划方巷中路(方港中路)和港头路线位涉及永农,规划取消方巷中路(方港中路)和港头路。

四、门前溪(二)的规划修改

门前溪(二)线位依据现状的溪流布置。

五、用地布局的修改

由于诸永高速两侧管理范围线变动且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要求进行规划修改而引起BB-02和BB-03单元周边地块用地规模发生了变化,规划应对该部分用地做相应的修改。

二类居住用地(R2)将涉及诸永高速公路拆迁安置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及高速管理范围的调整,二类居住用地(R2)的面积有适当的增加。

公共绿地(G1)和防护绿地(G2)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涉及永农的绿地调整为农林用地(E2),绿地(G)的用地规模有所减少。

广场用地(s2):由于诸永高速两侧管理范围线的规划修改,广场用地(s2)由原控规1899平方米调整为3048平方米。

六、地块指标修改     

依据《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1~2025)2018居住区规范等要求,合理确定修改地块的建筑限高、绿地率、建筑密度等相关控制指标。建筑限高是指从室外地坪到建筑物顶高的总高度BB-02-29BB-02-30、 BB-02-33、BB-03-18地块建筑限高不超过16米,层数不超过4层。

七、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有适当的增加且幅度微小,而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的开发强度有所降低,因此本次修改对城市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城镇基础设施影响不大,仍按原规划配置。

八、其它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9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公务网站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

1-区位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