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行政复议
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22-294867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1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1〕26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1〕26号 申请人 刘X海
落款日期 2021-04-12 被申请人 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公交决字〔2021〕第3303242300329105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公交决字20213303242300329105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2133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复议期间,经调解,申请人于202146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