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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7/2022-286173 主题分类 公安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公安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嘉县公安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永嘉县公安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永嘉县公安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说明:

1.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2.“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3.“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3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二部分  永嘉县公安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数为679805宗。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执法被申请行政复议39宗,其中(行政处罚38宗,行政许可1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6宗,其中(行政处罚5宗,政府信息公开1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执法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26宗,其中(行政处罚16宗,其他行政行为1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2宗,其中(其他行政行为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