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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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号)和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温环函〔2016〕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的政府出让排污权转为初始排污权拟核定结果(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日,公众若对本次初始排污权核定有疑问、意见或建议的,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减排组联系。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减排组联系电话:0577-67255277 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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