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2-28613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组配分类 政府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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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出台《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积极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9月基本形成编制成果初稿。2020年9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向各有关部门征求初稿意见,期间收到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和县南岸水库工程建设中心书面反馈意见,针对建议和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1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组织召开了《规划》评审会议,专家组一致通过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21年3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组织召开《规划》社会风险评估论证会,《规划》整体社会风险等级评定为低风险。2021年6月《规划》在永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无意见反馈。2021年7月22日提交永嘉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局提出6点意见,根据司法局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后《规划》无合法性问题。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规划》主要分为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总体思路与目标、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五部分。《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十三五”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底,《永嘉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25项指标,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减排指标、生态建设指标等三方面,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二)“十四五”主要任务。1.以水生态环境巩固修复、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无废城市创建四个领域为重点,巩固治污成效,持续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2.建设提升污水配套管网与处理设施,提高固废处置能力,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3.以永嘉县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四海山森林公园、龙湾潭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区块,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突出“两山”转化,加快建设美丽永嘉;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完善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推进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应用;5.多层次开展创建试点示范,积极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快推进“美丽永嘉·绿色生活体验地”、“零污染村”、低碳试点等试点示范,打造温州生态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十四五”重点工程。“十四五”生态环保重点工程包括生态保护和建设、治污水、固废治理、治理能力建设等4个领域,筛选出项目20个,总投资50.23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38.41亿元。

四、解读机关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联系电话:0577-6725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