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1-281296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教发〔2021〕190号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各乡镇(街道)禁毒办: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禁毒办制定的《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进一步推进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创建百所省级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的工作目标,根据温州市禁毒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禁毒办〔2014〕7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都必须对照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管理办法(附件3)和评估细则(附件1),大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抓紧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对有关工作查漏补缺,努力推进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复评工作。

二、请各学校在9月22日前做好2021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总结,整理好台账,并填写好复评表和申请表。9月24-26日开始各片区和当地乡镇(街道)禁毒办考核组将对学校进行考核(三星和四星级),将考核结果于9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学生中心,直属学校同时进行。县教育局和县禁毒办于9月29日和30日开始对五星级学校、示范学校进行考核,同时,对有关学校进行抽查。

三、对未申报或被评定为毒品预防教育非星级学校的,在该校恢复参加星级评定资格期限内,取消学校一切集体评先评优资格及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请各片区、学校和乡镇(街道)禁毒办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评定和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工作,周密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评定工作。县教育局联系人:尤明确,电话:67221877、13587970703、670703(教育网)。县禁毒办联系人:潘千春,电话:67231162、13968971326、668326(机关网)。

 

附件:1.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考核评估细则

2.永嘉县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学校”评审申报表

3.温州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管理办法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评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