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1-281109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桥下镇凯奇集团厂房扩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批前公告


永嘉县桥下镇凯奇集团厂房扩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批前公告

《永嘉县桥下镇凯奇集团厂房扩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由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2021年3月15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报批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9月 6日--2021年10月 5 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选址范围及规模

基地位于永嘉县桥下镇小京岙社区,基地北侧为原凯奇集团,西面、南面、北面均为山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166平方米。

二、地块编号和用地性质

项目所处区域不属于《永嘉县桥下镇城区分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无法为地块实施提供规划层面的支持。因此,本次论证将拟选址地块纳入原规划,并顺延地块编号为C2-18。

按照2012年1月1日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本次规划涉及的城市用地性质和代码为二类工业用地(M2)。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3.1、工程建设适宜性分析:通过对基地的地形地貌、地震、水文等工程建设条件概述及现场勘察分析,拟选场地适宜本项目工程建设。

3.2、配套设施分析:本项目供电、供水、排水管网可接入小京岙市政供电、供水、排水管网。雨水通过周边排洪工程排入泥河沟。同时,原规划在小京岙社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为完善,适宜项目选址。

3.3、景观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设对周边自然景观有一定的影响,保持项目周边有一个舒适、优美的自然环境十分重要。因此凯奇集团的构筑物设计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避免大填大挖,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3.4、社会影响分析:本项目建设大大改善桥下镇凯奇集团的储备力量,是一个扶持企业发展和增加地方政府税收的项目,同时可促进更多当地居民的就业,得到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条件。

3.5、交通影响分析:本项目依托北侧宽8米的规划新建路建立与外部交通的联系。可由新建路接至飞芳路、园区路等。

3.6、历史文化影响分析:周边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及不可移动文物。

3.7、项目安全性分析:在基地建设期及运行期,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在建设期间,提高警惕,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避免人为带来的危险,同时,在购置相关设备及预制件时,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在施工建设前必须做好详尽的地质评估报告,把安全隐患消匿无形。

3.8、建设用地需求分析:拟建项目为凯奇集团扩建厂房,用地规模可由满足项目发展的需要。

3.9、结论:在符合拟选址选址合理性分析 “八大分析”的情况下,本项目选址可行。 

四、对《永嘉县桥下镇总体规划》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桥下镇凯奇集团厂房扩建项目,对促进桥下镇成为永嘉县西部窗口的经济水平竞争力有明显作用。符合《永嘉县桥下镇总体规划》对小京岙片的总体定位。

五、规划选址论证引导

5.1、用地性质及规模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M2)总面积316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桥下镇凯奇集团扩建厂房。

5.2、控制指标

1、经济技术指标参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部分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执行。

2、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参照《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21-2013)的标准配置。

5.3、道路交通规划

本次规划地块对外连接道路为规划新建路,道路红线宽度为8m,通过新建路可连接飞芳路(宽24m)及园区路(宽18m)。

凡是与永嘉县桥下镇凯奇集团厂房扩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地块及周边区块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10月5日(共30个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公务网站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7991083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6日

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