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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20年我县城镇社区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1〕178号)、《中共永嘉县委 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15〕93号)及《中共永嘉县委 永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委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全县87个城市社区运行补助资金共591万元。希各相关单位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服务水平,更加深 入扎实地推进我县社区建设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永嘉县城市社区运行补助资金明细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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