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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桥下镇城区分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小京岙片)C1-1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桥下镇城区分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小京岙片)C1-1地块规划修改》,经县政府批准启动规划修改,并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修改。2021年08月19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8日---2021年10月27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C1-1地块的东、北侧为京溪,南侧为塘桥路,西侧为京溪路,规划修改用地面积为2.15公顷。 二、地块边界和用地编号的修改 将原控规C1-1地块划分为C1-1a地块、C1-1b地块、C1-1c地块等三个地块。 三、用地性质的修改 为了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把C1-1c地块的二类工业用地(M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布置10米防护绿地(G2),用地编号为C1-1b地块;C1-1a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工业用地(M2)。 四、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涉及的地块指标主要是为合理确定C-01地块的控制指标,地块控制指标见附表1.
附表1:地块控制指标修改前后一览表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后控制指标。 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其中工业企业地块容积率为下限。 3、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21-2013)的标准配置。 4、工业地块经济技术指标按《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部分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57号)执行。 五、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没有涉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的修改,通过此次规划修改加快小京岙片城市建设。对市政基础设施有产生很小的影响,因此保持原控规桥下镇给排水、污水、电力等设施,同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六、地块出入口 规划涉及到的地块由于规划修改的原因,所有涉及新增地块的出入口依据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七、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地址:永嘉县公务网站 http://xxgk.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7991083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9月28日
附件: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4-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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