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1-281549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桥下镇城区分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小京岙片)埠头工业区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桥下镇城区分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小京岙片)埠头工业区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桥下镇城区分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小京岙片)埠头工业区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经县政府批准启动规划论证,并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论证。20210819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917---2021年1016-(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埠头工业园局部地块的东侧为韩文路和西岙村,南临金丽温高速和G330国道,西侧为飞芳路和华芳路,北侧为文岙路和文川路。规划修改总用地面积为23.93公顷。

二、G330国道与金丽温高速之间局部地块规划修改

G330国道与金丽温高速之间局部地块原控规的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现状为农林用地和空地,由于330国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的实施占用了大量的村庄宅用地,为了满足老百姓的住房安置需求,将局部防护绿地(G2,金丽温高速管理范围和G330国道管理范围外)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三、京溪(文川路至G330国道段)规划修改

京溪(文川路至G330国道段)依据《永嘉县教玩具小镇水影响评估报告》和水利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且河道的修改前后保持水域规模不减少。

规划修改为了保证绿地(G)用地面积不减少, 把京溪(文川路至G330国道段)北侧的公园绿地(G1) 由10米宽修改为16米宽。

四、埠头工业园文岙路规划修改

为减少规划文岙路对西岙村北侧山体的开挖,文岙路局部段线性进行优化调整,尽量减少对山体进行开挖。

五、埠头工业园岙西路规划修改

依据《永嘉县工业区块线划定》的要求,为了保证一级工业的用地规模不减少,规划将埠头工业园岙西路向东偏移,且把岙西路西侧的防护绿地(G2)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C6-1地块的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规模不减少;

 六、地块边界和用地编号的修改

为了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将局部防护绿地(G2,金丽温高速管理范围和G330国道管理范围外)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新增C7-5地块编号,用地面积为2861平方米。

七、用地布局的修改

由埠头工业园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及老百姓居住需求导致周边道路网和用地性质有所调整。

二类居住用地(R2):为了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将金丽温高速和G330国道中间局部防护绿地(G2)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商业用地(B1)和水域用地(E1):京溪线位依据《永嘉县教玩具小镇水影响评估报告》和水利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商业用地(B1)规模有所减少,水域用地(E1)规模不减少。

二类工业用地(M2):本次规划对埠头工业园文岙路和岙西路进行规划修改,修改后二类工业用地(M2)的规模不减少。

绿地(G): 规划修改重新布局后,规划修改后绿地(G)用地面积不减少。

八、地块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涉及的地块指标主要是为合理确定埠头工业园区周边地块的控制指标,地块控制指标见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出入口方位

配套

设施

备注

修改前

C5-14

B1

17048

2.0

40

30

20



修改后

C5-14

B1

14518

2.0

40

30

20



修改前

C6-1

M2

33338

≥1.0

55

40

8

南西



修改后

C6-1

M2

33339

≥1.0

55

40

8

南西



修改前

C6-3

R2

13251

2.8

22

54

35

南西



修改后

C6-3

R2

12782

2.8

22

54

35

南西



新增

C7-5

R2

2861

1.6

32

27

30



注:1“修改前”为原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后”为规划修改控制指标

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其中工业企业地块容积率为下限。

3、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21-2013)的标准配置。

4、工业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参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部分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执行。

 

 

 

九、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埠头工业园区路网及周边地块进行局部微调,通过此次规划修改以加快小京岙片城市建设。对市政基础设施有产生很小的影响,因此建议关市政基础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十、地块出入口

规划所有涉及规划修改和新增地块的出入口依据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十一、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1年917---2021年1016---(共30个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公务网站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7991083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9月17

附件: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4-用地规划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