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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报告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8号)文件,核定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7.83亿元,同比增加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1.53亿元,同比增加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6.3亿元,同比增加18亿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财政厅核定数117.83亿元作为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此外,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1亿元,专项债券1亿元),用于我县2021年度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偿还后,新旧债务相抵,不增加政府债务规模。 根据省厅发行计划,2021年政府债券多批次发行,本次分配我县债券资金2.96亿元(详见附表),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96亿元。结合县人民政府报省财政厅的2021年新增债券需求计划、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项目轻重缓急和相关债券发行政策等方面情况,现编制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6亿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96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相应调增“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亿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附表:新增债券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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