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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永嘉县建设工程(不具备 规定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评审对象: 为满足我县建设工程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和开发更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建设工程(不具备规定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工作年限 (一)评审对象:永嘉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条件报名参加评审。 (二)工作年限: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底。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道德 申报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县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学历、资历 1.技术员: ①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③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④获得相关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员资格。 2.助理工程师: ①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②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③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⑤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⑥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⑦获得相关工种高级工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3.其他: 工程技术领域人才对应职业: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职工(工种)。 (三)申报要求 1、凡是评审对象均需参加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一般公需科目培训采用在线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wzjxjy.cn)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后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登记一般公需科目18个学时,相关学时记录记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联系人:温州市继续教育院 项老师、郑老师,咨询电话:88302686) 2、年度考核: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3、社保要求:社保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外地流动到温的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需至少3个月在永社保缴费的记录)。 4、事业单位聘评相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四) 申报评审专业目录(限以下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指定专人注册登录申报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进行审核管理。 申报人员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须完善个人业绩档案信息,经用人单位审核过的业绩资料可作为职称申报的业绩内容。申报人员根据申报单位隶属关系,选择相应的申报计划进行申报,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选择提取个人业绩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用人单位应及时对职称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导出申报人员公示表,在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一周以上。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导出下载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评审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俩份送至受理点。 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20-8月31日。 四、上传相关附件 1、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适用于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人员,认证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2、要求年限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书(申报当年须在聘);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一单位涉及多个专业系列的,原则上要将相关情况填报在同一《信息表》中,非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说明); 4、外地社保缴纳证明(适用于近1年内有外地社保缴纳记录人员); 5、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https://www.wzjxjy.cn/管理系统打印)。 五、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专业名称详见评审计划/可评审专业。 2、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3、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需填逐年考核结果,如“2019合格”、“2020优秀”。 六、评审流程 1、建设工程专业理论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前一个星期短信通知),考试成绩各专业淘汰率不低于10%。 2、建设工程专家评议,主要考察申报对象的专业能力,以及工作业绩和成果。 3、根据永嘉县建设工程不具备学历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永嘉县住建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呈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通过人员并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执业服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栏目选择,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七、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7669862
附件:1、个人操作手册 2、单位操作手册 3、事业单位人员初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永嘉县建设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
1、用户操作使用手册个人用户版.pdf2、用户操作使用手册用人单位版.pdf3、事业单位人员初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4、量化评价标准.doc5、永嘉县建设工程(不具备规定学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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