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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1-277458 主题分类 农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
招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农技人才队伍结构和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将定向招生基层农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永嘉县户籍,有意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三、招生专业(数量)及选考科目

招生专业

人数(名)

学制

选考科目

农学

1

四年

化学、生物、物理

(选考一门即可报考)

农林经济管理

1

四年

无科目要求

注:报考农学专业的考生,化学、生物、物理必须选考一门或以上;报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考生无科目要求。所有专业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四、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浙江农林大学提供名单。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农业农村局。

3、组织体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考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农业农村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县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学校录取:浙江农林大学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浙江农林大学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本次招生专业的农学专业,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县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商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由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情况按协议执行。

七、咨询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67225106

县教育局:6722331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7756558

浙江农林大学: 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