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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37、JX-01-38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37、JX-01-38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已于2021年6月16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7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位置 本次修改区块东至西溪路,南邻民房,西沿六龙二路,北靠广场路。 二、 规划范围 规划修改区块位于金溪镇西溪路和广场路交叉口南侧,范围涉及《永嘉县金溪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X-01控制街区中的JX-01-37、JX-01-38等地块,规划修改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1990平方米。 三、用地布局的修改 将JX-01-38与西侧JX-01-37地块用地性质置换,置换后维持原地块用地面积不变,地块界线相应优化调整。 四、地块用地性质的修改 用地布局和地块界线调整后,将JX-01-3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A6),将JX-01-38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 五、地块出入口方位的修改 规划修改后,JX-01-37地块在西侧六龙二路和北侧广场路上开设出入口,地块出入口方位为W、N。 JX-01-38地块在东侧西溪路和北侧广场路上开设出入口,地块出入口方位为E、N。 本次规划修改后,地块整体开发强度不变不大,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影响不大,原规划设置的市政设施、开闭所、配电房等仍按原规划配置,但相关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 七、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与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控规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技术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地点:1、永嘉公务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1、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 联系电话:57991083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
附图: 1、 区位图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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