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1-275890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组配分类 决策制度、目录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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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永嘉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永政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将《永嘉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五、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永嘉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永嘉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

部门

法律政策

依据

计划完成

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

证程序

是否履行

专家认证

是否履行

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

平竞争审查

1

永嘉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

永嘉县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年11月

2

永嘉县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

永嘉县人民政府

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

3

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永嘉县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21年6月

4

永嘉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永嘉县人民政府

县科技局

《温州市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永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永嘉县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的决定》

2021年4月-5月

5

永嘉县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永嘉县人民政府

县经信局

关于印发《永嘉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发改综〔2019〕156号)

2021年 8月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