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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1-27574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组配分类 局文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教发〔2021〕56号

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嘉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关于“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数据等各类教育大数据的诊断、反馈、改进和促进发展的功能,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与开展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0〕42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评〔2020〕131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树立“数据赋能教育,评价促进改进”的基本理念,从以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走向基于证据的教育教学改进,系统推进“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的实践探索,助力我县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和学校内涵发展。

二、总体目标

区域推进“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的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路径方法,到2021年底,我县培育市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学校10所、县级种子学校20所;到2023年底,累积培育县级种子学校35所,市、县示范学校10所,形成“读数据、研数据、用数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改进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形成基于数据改进教育教学的良好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改进管理机制

1.建立汇报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质量监测的健康体检作用,建立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国家、省、市、县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汇报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整体情况,聚焦问题短板,明晰改进方向。

2.完善反馈制度。教师发展中心及时反馈省、市、县级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各学校要根据反馈结果做好数据分析,分年级分学科召开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会议,全面总结经验,逐一反馈管理问题和学科问题,分门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改进要求。

3.强化协同机制。各科室整合力量,协同深入推进“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督导科要重视对结果改进的追踪与考核,落实责任,强化激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结果改进的整体谋划、业务指导、过程管理和相关培训学习,提升教师数据素养;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与应用平台的建设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其他相关科室领取问题清单,负责相关问题的深入诊断改进。

(二)探索“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有效的实施路径

1.县、校联动。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省级试点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运用各项监测结果开展实践研究。各学校要配合区域做好监测结果改进的基础上,选择切合学校发展的重点项目开展研究工作,基于数据实证改进教育教学,改进教师教学方式、学校管理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通过成果展示、宣传报道、表彰奖励、项目推进会等方式,推广学校的成功经验。

2.管、教、研三位一体。学校要依据数据塑造愿景、激发动机、掌控变革,优化课程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教学活动的规范性与有效性。通过数据驱动教学改进,要通过数据精准掌握学情,发现数据背后的规律,从经验式教学逐渐转变为基于数据的证据式教学,促进学生的有效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通过数据驱动研训改进,要基于数据确定研修主题、改进研修模式、推动实践研究,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3.诊、改、评三环相扣。各学校要收集证据,深入分析,对教育教学现状进行主题聚焦,做好归因分类诊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整改方案执行到位。形成“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诊—改—评”的闭环、良性循环。在此基础上,开展基于证据的跟进式、拓展式研究,构建“自我迭代,自我完善”的改进系统。

(三)完善“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专业引领机制

借助项目研究、课题研究、质量反馈、研训活动、案例评比、教学融合等载体,以课程培训、实践应用、交流反思等方式,提高数据洞察能力、数据采集和管理能力、数据分析和解读能力。

1.提高数据洞察能力。要洞察大数据背后潜在的规律与价值,借助各类数据,对教育教学现状进行描述,发现各类教育行为和因素之间的关系与规律,诊断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对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进行预判等,优化教育教学机制,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完善家庭教育方式。

2.加强数据采集与管理。要践行“三个走向”,加强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即从单一的学业成绩数据走向反映教育综合质量的数据;从结果性数据走向结果性与过程性并重的数据;从孤立性的数据走向融通的数据。通过各类数据的实时记录和分析,不仅监控教育教学质量的现状,更要为教育教学的诊断与改进提供证据支持。熟练掌握中国教育测评网平台的各项操作,有效管理、研究平台中的各项数据及之间的关系。

3.加强数据分析与解读能力。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教师的数据分析与解读能力。重点加强中国教育测评网平台中应用报告的分析和解读能力培养。在借助数据的基础上,能够客观、辩证地看待数据,能够从学校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多角度解读数据,能够从学校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发展、家庭教育多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发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评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反思、用数据创新的工作常态。

(四)健全“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县教育局成立“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财科、教育一科、督导科、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区域“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的管理、协调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由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中心,更好的全面推进“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工作。

2.落实经费保障。县教育局将设立 “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专项经费,由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被确立为县级种子学校每年予以1万元专项经费,被确立为市级种子学校和示范学校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3.加强专业保障。聘请省内外知名测量、评价、学科教学等方面的专家指导项目;成立县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指导组,专家顾问组;成立由研训、评价和相关骨干教师组成的县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指导组,负责项目研究与跟踪指导;借鉴跨区域的同类项目的经验,鼓励参与全国性的学术研究联盟,与其他地区开展合作性研究。

4.提供技术保障。加快构建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及评价信息化平台,形成集评价、诊断、反馈于一体的质量评价模式,提升教育评价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四、工作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在县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措施、保障与具体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做好工作整合。把“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工作跟学校已在开展的综合评价、精准教学、增值评价等工作相整合,在借鉴推广既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拓展深化。把“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学校培育与评价改革推进工作相整合。以“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为主题的教育评价推进校可以直接认定为县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校,并作为示范校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把握工作进度。本项目试点研究预期三年(2021-2023),三年后将予以全面推广。根据省教育厅“一年监测,两年改进”的要求,以2019年—2021年省、市有关教育质量监测项目结果运用为依据,制定工作安排表(见附件)。各学校据此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安排与实践推进。


附件:永嘉县“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安排表



附件

永嘉县“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项目实施安排表

时间

具体安排

2021年1月

1.制定“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实施方案并上报

2.确定2019年初中省测结果的问题清单并形成整改方案

2021年3月

确定“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县级种子学校上报

2021年4月

“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专题研讨培训

2021年5月

确定2020年市学习品质暨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问题清单并形成整改方案

2021年11月

初中省测问题改进及种子学校项目视导

2021年12月

市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种子学校评选

2022年5月

项目培训暨中期成果汇报展示

2022年8月

确定2021年小学省测结果的问题清单并形成整改方案

2022年12月

学习品质监测暨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问题改进及种子学校项目视导

2023年4月

种子学校专题研训

2023年10月

小学省测问题改进视导

2023年10月

1.项目成果汇编

2.市级“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示范学校评比

2023年12月

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成果展示




文件及附件下载:永教发〔2021〕5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