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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39/2021-27541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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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嘉县商务局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公告》(浙市监法〔2021〕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做好商务、盐业执法事项划转加强监管执法协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1〕2号)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梳理形成了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开。

自2021年4月11日起,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62项商务行政处罚事项和15项盐业行政处罚事项(详见附件)在永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使,除已立案但尚未结案的以外,目录事项原业务主管部门不再继续行使。上述事项的日常监管职责由商务、盐业主管部门继续承担。  



         附件: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目录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嘉县商务局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