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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完善各学校财务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根据《中共永嘉县纪委 永嘉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建议书》(永纪驻教建〔2021〕1号)以及省审计发现共性问题和2021年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通过重点对学校备用金账户、食堂账户、工会账户、学生资助、人员经费等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省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掌握和分析各学校执行政策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落实,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有效落实相关教育惠民政策。 二、检查对象与范围 本次组织对2020年至2021年2月学校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全县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重点抽查幼儿园、高中学校各2所,小学、初中(含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各3所,共10家单位。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有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与重点 (一)单位备用金账户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取消单位备用金账户和财务人员以个人名义开设用于学校资金往来的账户。 2.与备用金账户相关资金(备用金账户利息)是否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学校基本户。 (二)学校食堂管理情况 1.食堂经营模式是否合理。 2.食堂财务是否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设置会计账簿、有无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对外承包款是否专项用于食堂的支出;伙食费收支控制是否合理,有无按期结算;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合理,有无开具合规票据,教职工伙食费是否与学生同菜同价,有无存在挤占伙食费发放教职工福利等情况。 3.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是否规范,原材料存放是否规范,大宗物品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4.食堂的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工作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公开。 (三)工会账户管理情况 1.工会是否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设置会计账簿、有无实行财务单独核算,是否出台与单位相匹配的工会规章制度。 2.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经费,经费支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过多开展活动,工会活动是否制订活动方案并按方案开展活动,是否做到收支平衡、勤俭节约。 (四)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1.幼儿园“五类生”资助标准是否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执行,受助人数的申报是否准确,有无做到应助尽助,有无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助经费的行为。 2.义务教育段学生营养餐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是否免费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是否存在压缩餐数和提高餐标,是否存在以现金形式将补助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以购买实物等其他方式替代营养餐等情况。 3.义务教育段学校是否实施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生活补助预算资金是否及时发放,是否存在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冒领等问题。 4.高中段学生资助的受助人数的申报是否准确,是否根据学生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有无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助经费的行为;国家助学金是否通过资助卡发放,是否按要求免费为学生办卡;经费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按标准向资助对象足额发放,结余资金是否按要求处理,有无存在挪用现象。 (五)人员经费列支情况 1.编内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是否存在不按请销假制度规定发放。 2.编外用工是否执行报备核准,有无签订相关合同,有无存在长期聘用和大年龄用工,是否建立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奖励,编外人员福利待遇发放是否合理合规。 (六)学校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1.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有制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经过班子会议研究等情况。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私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集中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有无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出国(境)经费,在专项经费或其他经费中列支出国(境)费用等行为;有无超标准接待,用公款购买纪念品土特产、安排旅游考察,在专项经费开支接待费等问题。 3.审计发现共性问题进行逐一跟踪检查,是否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屡查屡犯的问题。 4.其他财务管理使用事项。 四、检查安排 县局成立财政资金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周旭亮,副组长陈雷振、汪远增、周伟伦,下设办公室,汪远增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星坚、吴建速、蔡青峰为副主任,郑芬、吴少丹、南建隆、张龙昆、陈燕、叶柏通、谢安寿、鲁伟美、金健笔、金惠芬、周孙月为成员。 3月上旬召开检查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全体检查人员集中培训,熟悉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和要求。3月15日起对被抽查学校进行检查。其他学校在3月底完成自查工作,自查发现问题汇总上报局计财科,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联系人:张龙昆,联系电话:13868620125(665210教,655689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校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对财政资金检查重要性的认识。检查组要切实了解掌握各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规范流程,提高质量。要严格按照通知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自查和检查,查证问题务必做到追踪溯源。 (三)强化整改,提升成效。各被查单位对本单位检查整改结果负总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着力边查边改,同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并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屡查屡犯。 永嘉县教育局 2021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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