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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坦风电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修编)批前公告 《岩坦风电场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修编)》由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2021年3月5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报批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17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选址范围及规模 1、规划范围:项目范围在岩坦镇东北侧与台州市黄岩区交界的连续山脊上。 2、规划规模:规划总用地为6400平方米。其中包括16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每台占地400平方米,共计6400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和代码修改 按照2012年1月1日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本次规划将对涉及的城市用地性质和代码做如下修改: 项目所处区域不属于《永嘉县岩坦镇总体规划》编制范围,无法为地块实施提供规划层面的支持。因此,为了该地块的顺利实施,需对用地规划进行调整,将16个地块原用地性质为林地调整为区域公共设施用地。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1、工程建设适宜性分析:场区及其附近地区的地震活动频度低、强度弱,以微震为主,区域地质稳定。工程场地内不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下部无采空区,未见地面沉降等;无规模较大发育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自然斜坡稳定。 本工程程场地稳定性分类为基本稳定场地,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分类为较适宜。 2、本工程风电场拟建场区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对部分进场道路进行改建和新建之后,将能满足风电场施工期的设备安装运输所需的条件。 本工程场址内拟布置16台单机容量3.0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8MW,拟考虑通过新建1回110kV输电线路π接至岩头变1回110kV线路,新建线路约32公里,线路导线截面采用240 mm2。 雨污水采用分流制系统。站区雨水经雨水口、雨水管道汇集后自流排入站区南侧。站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以免污染环境。 3、景观环境影响分析:风力发电属于可再生的清洁能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可节约能源,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风力发电是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发电,它不同于火电项目——消耗燃料,也不同于水电项目——会产生淹没土地和移民问题。它只需要利用当地的风资源,就可以将风能转变为电能,而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消耗燃料、产生污染物均较少,也不需占用大量的土地。 在建设施工过程应注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采用适当绿化措施,恢复地表植被。风电场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的不良影响极小,而且风电场本身是一个清洁能源类项目,替代了火电项目,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永嘉岩坦风电场项目工程的项目是可行的。 本工程场区选址位于城镇规划区之外,周边村居距离厂界距离较远,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居民区等无日照影响。 4、社会影响分析:本工程建设场地为温州市永嘉县岩坦镇东北侧与台州市黄岩区交界的连续山脊上,风电场区内及周边没有现状居民点,不存在居民拆迁情况,最近的村庄桧染村离本工程直线距离超过800米,因此本工程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5、综合交通影响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所产生的交通流主要为建设期的运输交通及维修运输交通,基本为陆路交通,目前风电场场区内现状交通部分路段对风电机组组件的运输存在一定的问题,工程建设前,需要对部分道路进行改造拓宽,其占地为临时占地,工程建设完成后并不会对当地交通造成不利影响,且风电场的道路建设后,地方及村民可以在山上进行林业资源和农业资源的开发,是惠民的好项目。 6、历史文化影响分析:本风电场工程拟建场区范围内及附近没有历史文化名村,没有受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也没有受保护的历史建筑和历史地段。 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调查确认,证实在本场区内未发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重要的地面文物、地下古文化遗址。 因此,本报告认为,从历史文化影响角度考虑,本规划范围可以进行风电场的建设。 7、项目安全性分析:劳动安全主要防范对象是防火防爆、防电气伤害、防机械伤害和坠落伤害,工业卫生的主要防范对象为噪声及振动、温度和湿度、采光与照明、防尘、防腐蚀、防毒和电磁辐射等等。设计上严格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确保工程投产后符合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通过对施工期间高空作业、基坑开挖、防雷防电等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对运行期间在的防火防爆、电气和机械伤害、电磁辐射等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 中控楼中控室设置空调系统和降噪措施,其它各工作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带来的安全事故,保障生产设备安全运行。 风电场设有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在生产部门确定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设有一个系统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在风电场投产前经有关部门审批。 8、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 号文)的规定:“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和征地。其中,非封闭管理的风电场中的风机用地,按照基础实际占用面积征地;风电场其它永久设施用地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征地;建设施工期临时用地依法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工程征用地根据当地风电场建设征用地实际情况,按以下办法进行,风电场占用土地包括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即:工程施工永久用地6400m2,临时用地33650m2; 9、结论:在符合地质、配套设施、环境、社会影响、交通、历史文化、安全及建设用地需求等相关要求及做好防灾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选址可行。
四、对永嘉县岩坦镇总体规划影响评价 根据《永嘉县岩坦镇总体规划》内容分析,岩坦风电场拟选场址区主要涉及林地(限建区),工程建设前申请用地变更手续,本次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同时,本项目作为清洁能源类项目,项目建设与限建区管制措施不冲突。 五、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导 1、区域公用工程用地 规划区域公用工程用地总面积6400平方米。其中包括16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每台占地400平方米。 凡是与永嘉县岩坦镇35KV开关站规划选址论证地块及周边区块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技术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577-67251582 邮编:325100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9日 附图:1、风电场区位图 2、风电场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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