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1-273888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教办函〔2021〕7号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编报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就编报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条例》以及省市规范招生工作政策相关要求,本着“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公平发展”原则,确保施教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切实落实就近入学全覆盖。

二、严格控制班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和50人。民办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室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61㎡、67㎡,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1.4㎡、1.3㎡。

三、科学编报计划。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保持学校规模、教师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编报招生计划,积极推进小学、初中小班化教育。民办小学、初中应在充分考虑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功能用房基本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编报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不得随意更改,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确需增加的,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嘉县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永教民〔2019〕277号)要求,九年一贯制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停招七年级学生。

四、关爱弱势群体。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关注新居民子女和困难家庭子女的入学问题,认真调查2021年新生入学对象情况,做好新生入学相关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地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教育局教育一科备案。

五、按时上报计划。各学校于3月15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填报招生计划编报表,各片区于3月17日前对辖区内学校的招生计划完成审核。表单填报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育一科叶军海,联系电话:660161、67008282。

附件:永嘉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报表单二维码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