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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在工业强县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全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3月22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67223652。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61636687@qq.com);邮寄(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一百大厦三楼,邮编325100);传真(67223652)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0日 永嘉县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 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充分发挥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在工业强县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全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参评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永嘉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缴纳税费 150 万元以上(含 150 万元); 2.根据产值和税收增长情况,从当年县功勋、巨龙、明星企业中选出近三年产值平均增长20%或税收平均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评为县高成长型企业;从明星以下的规上企业中选出近三年产值平均增长25%或税收平均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评为县高成长型企业。 3.企业最新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A、B类; 4.企业主要指标没有出现下滑;没有列入当地“资金链、担保链”重点关注、重点帮扶对象,无逃废债行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及重大违法事件。 (二)高成长型工业项目必须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以传统优势产业、信息经济和时尚产业等有潜在引领方向、模式新颖、成长快速的企业为重点,兼顾行业发展均衡。参评高成长型工业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的本企业近三年主导产业的项目视同为高成长型工业项目; 2.高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的工业项目属国家、省、市、县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项目,其科技创新与开发能力较强,是发展速度、效益和后劲突出的项目; 3.县政府研究确定的“一事一议”项目。 二、评选程序 (一)初审和专家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按照“一企一册”提交至县经信局。由县经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申报是否符合条件、材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错漏等,并根据初审结果,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通知企业予以补正等处理。对通过初审的申请,由县经信局召集3-5名专家进行评审。 (二)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工业项目,并通过永嘉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式结束报县政府研究后发文。 (三)县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工业项目每年评选一次。 (四)已认定为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工业项目的,在认定有效期内若中间出现依法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以及企业合并、分立、迁移、转业、变更法人代表等情况,应在变更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报县经信局。县经信局将根据变更内容对项目进行核定,并适时作出保留评审意见、撤销评审意见、变更评审意见等处理。 三、其他 (一)已经纳入温州市高成长型培育的工业企业直接视同为我县当年高成长型工业企业。 (二)总部回归项目直接视同为高成长型工业项目。 (三)县外招商工业项目参照执行。 附件1:永嘉县高成长型项目认定申报表 附件2:申请企业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附件3:税费指标解释 附件1: 永嘉县高成长型项目认定申报表
附件2: 申请企业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永嘉县高成长型项目认定申报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身份证等;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4、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 5.企业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说明。 上述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附件3: 税费指标解释 指企业每年税费实际入库数。“实际入库数”包含13项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增值税实际入库数=增值税不含调库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含应调未调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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