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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39/2021-27487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计量检定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方式1、行政事业性收费:计量检定(非强制检定); 2、经营服务性收费:计量校准;

二、涉企减负政策1、计量检定:依据浙价费【2008】333号收费,永发改费【2008】81号收费。 2、强制检定:依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文件,停征强制检定收费。 3、对大学生创业的企业免收2年委托检测费用 浙政办发〔2018〕99号 。 4、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检定费降低50% 浙政办发〔2015〕107号。 5、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委托检测费用降低50%收取 浙政办发〔2018〕99号。 6、对全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计量校准、测试服务费降低20%收取浙政办发〔2018〕99号。 7、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温政办〔2019〕54 号)。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承诺1 方法科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检定、校准方法的科学性; 2 行为公正:不受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预和其它内、外部的行政压力,确保检定、校准行为的公正性; 3 结果准确:证书应准确无误,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差错,其它差错要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检定、校准结果的准确性; 4 工作高效: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日的,应与顾客协商解决; 5 收费合理:严格执行有关方面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有附加要求的检定、校准项目,与顾客商定协议收费,做到收费规范合理; 6 顾客满意:热忱提供优质服务,对顾客的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明确责任,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顾客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

五、价格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 汪渝 联系电话:0577-67008783 监督人:陈建滨 联系电话:0577-6700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