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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20〕52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永政办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机管理部门初步审核,下列申请者符合补贴条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692台,补贴金额97.18万元,县级茶机购置补贴机具42台,补贴金额11.1915万,县级先进适用机具购置补贴机具188台,补贴金额24.7678万,合计补贴总金额133.1393万元(明细见附件),准备发放补贴资金,现予以公示。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对象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67023266。 附件:1. 2. 3.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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