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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镇、鹤盛镇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改善我县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依据《永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永财农〔2019〕288号)规定,现将《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19〕66号)中已竣工的项目,经组织验收、审价、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决定,对桥下镇廿四垄村和鹤盛镇东皋村2个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予以安排补助资金共81.75万元。(具体见附件) 该批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暂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9号)中支付。请相关乡镇(街道)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度第四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衔接金安排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2021年度第四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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