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1-285247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组配分类 公租房租赁资格审核结果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2021年度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年审第三批)


根据《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8户申请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永嘉县住建局67952030。

永嘉县2021年度公租房保障家庭审核结果公示(年审第三批)
公示单位:永嘉县住建局




制表时间:2021-12-21
序号申请人姓名所在街道所在社区保障人口家庭类型联审反馈审核结果拟取消政策依据
1朱冬琴北城街道城北社区4其他保障家庭车辆终止保障资格并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细则》第三条(车辆条件)
2陈建东城街道绿上村委会1低保家庭房产终止保障资格《办法》第二十三条
3李送柳鹤盛镇鹤盛村委会5低保家庭车辆终止保障资格并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细则》第三条(车辆条件)
4王美香沙头镇福利村委会2低保家庭房产终止保障资格《办法》第二十三条
5谢爱芝沙头镇古庙口村委会5低保边缘家庭房产终止保障资格《办法》第二十三条
6胡定龙南城街道麻山村委会3低保边缘家庭车辆终止保障资格并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细则》第三条(车辆条件)
7金次弟碧莲镇孙山村委会3低保家庭房产终止保障资格《办法》第二十三条
8金育榜北城街道八里山村委会4低保家庭车辆终止保障资格并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细则》第三条(车辆条件)
说明:1、列表中所称《办法》为《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细则》为《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无房家庭为51810元,有房家庭为41448元。


永嘉县住建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