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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北站高铁新城(黄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5、F-11、F-13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告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黄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5、F-11、F-13地块规划修改》由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9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公示内容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为温州北站高铁新城(黄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街坊F-05、F-11、F-13地块,调整范围北至浦阳路、南至站南大道、西至金钥路、东至金水路,区块面积约41.2公顷。 二、用地性质、编号及控制指标修改 F-05-1、F-05-3地块用地性质明确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B2)、娱乐康体用地(B3);F-05-2地块保持不变; F-05-4、F-05-5地块合并重新划分为F-05-4a、F-05-4b、F-05-5a、F-05-5b,调整后F-05-4a为交通枢纽用地(S3)兼容交通场站用地(S4),F-05-4b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B2)、娱乐康体用地(B3),F-05-5a为道路用地(S1),F-05-5b为商业用地(B1)兼容交通场站用地(S4)、商务用地(B2); F-05-6、F-05-7地块保持公园绿地(G1)不变。 F-11地块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G2)调整为交通枢纽用地(S3)。 F-13地块用地性质明确为交通枢纽用地(S3)兼容市政设施用地(U)。 公园绿地控制指标按照《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执行;交通设施地块控制指标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商业用地(B1)完全兼容商务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绿地与广场用地(G),交通枢纽用地(S3)完全兼容交通场站用地(S4)。 三、相关配套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原规划配套设施基本不变,明确站房配套在F-05-4地块,场站内停车功能结合高铁轨道桥下空间分别布置在F-05-4a、F-11地块。 四、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与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控规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9日(共30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件: 1、区位与现状图 2、用地划分与规划图 3、配套设施图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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