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1-285203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企〔2021〕533号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永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县级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6〕132号)文件规定,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县级粮食风险基金预算指标总计11183145.59元,具体补贴项目如下:

1.2021年第4季度储备粮油保管费用871300元,贷款利息1530600元;两项合计2401900元;

2.财产保险费31111.7元;

3.2021年夏季订单粮发生调动并仓费用187320.23元;

4.省外储粮轮差费用:山东济宁为184000元,吉林市西关为280000元,两项合计464000元;

5.粮食竞价销售差价补贴2561959.48元;

6.2021年储备粮食采购费用补贴1153632.12元;

7.本县粮食收购1500吨以上奖励100000元;

8.储备粮油拍卖销售补贴费用2595588.18元,费用包干50000,二项合计2645588.18元;

9.粮食出库减量需补足成本13266元;

10.夏季订单粮食收购补贴费用124367.88元;

一次审定拨付十项补贴合计金额9683145.59元。

11.2021年夏、秋粮订单储备粮食收购政府奖励1500000元(资金已于2021年7月8日拨付,本次补发预算指标)。

你单位收到补助资金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县级粮食风险 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