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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三岙-枫埠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前公告 《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三岙-枫埠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由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20年12月24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8日——2022年1月16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临杭温高铁,南至枫孤溪及规划道路,西临珍上线和山体,北至上体,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356.2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范围约为1.0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规划明确三岙-枫埠片的功能定位为:以区域交通为基础,生产运输为依托,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中部产业片区。 三、规划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为1.83万人。 2、用地规模:总用地面积为610h㎡,其中建设用地为278h㎡,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非建设用地为253.59h㎡。 四、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68.89h㎡,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14%。 2、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49h㎡,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7%。其中,文化设施用地2.15h㎡,教育科研用地为3.34h㎡。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83h㎡,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0%。其中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83h㎡。 4、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81.43h㎡,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9.29%。 5、仓储用地:规划工业用地13.39h㎡,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82%。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49.81h㎡,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92%。其中城市道路用地33.95h㎡,交通枢纽用地12.56h㎡,交通场站用地3.30h㎡。 7、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约24.84h㎡,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和安全设施用地,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94%。 8、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7.22h㎡,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79%。 五、道路交通规划 本片区内规划道路分干路和支路两个等级。片区内干路呈“一环、一横、两纵”布局,“一环”为片区主干路朝阳路,道路宽度24m;“一横”为片区次干路浦边路,道路宽度18m,“两纵”为片区次干路浦南路、枫西路,道路宽度分别为24m及21m。本片区布局9余条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0-16m。。 六、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在充分结合自身自然条件及文化底蕴的基础上,以乐清湾铁路支线站场为核心空间,以“产业立城、山水融城、品牌塑城”为理念,打造“以背山面水为基底、以铁路物流为驱动、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宜人空间为尺度”的铁路站场新门户。 七、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与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控规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2日(共30自然日) 公告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17号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附件: 1.位置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 (修改前) 4.土地使用规划图 (修改后)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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